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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2-25
2012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过去5年实际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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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21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就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2012年要全力抓好住房用地供应,切实惠及民生。
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2月15日,《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今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住房用地供应,切实惠及民生。
要求各地抓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公布实施工作,认真总结前两年工作,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分析存量可供土地情况、已供住房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充分考虑征迁难度加大等困难,科学合理地编制2012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计划总量原则上应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同时,做好应对市场形势变化的用地安排预案,做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评估调整工作。大力抓好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切实把握好供地时序和节奏,努力保持平稳。
二是继续应保尽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今年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国务院批准用地城市经部审查通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部安排计划指标,其他城市由省安排计划指标。特事特办,加快用地审批进度,国务院批准用地城市按部规定要求,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单独组卷,先行申报,其它市、县由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报批,计划单列,审批结果于3月底前上传报部。继续对落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情况实行目标责任考核。部将视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从3季度起对用地落实情况实行月调度,对落实不力的将予以公开通报。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强化住房用地的供后监管。
加强对市县出让公告的审查,对一年内连续出现两次及以上违规出让的市县,要在全省公开通报,严肃批评。对违法违规出让土地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今年上半年,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住房用地供后巡查监管制度,切实解决好已供土地开发利用中闲置土地、违法转让、擅自改变用途性质、违反合同条款建房等问题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严肃查处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用途、改变容积率、违反单套建筑面积标准等问题。部将在今年7月下旬抽查部分省(区、市)开展土地利用巡查督办工作情况。
四是促进已供住房用地开发建设,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
抓紧开展未竣工住房用地的清查,以监测监管系统中未竣工的项目为基础,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并于3月底前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更新有关信息。对已竣工但未在系统中录入的,及时更新竣工信息;对未按期开工的,及时调查认定;对构成闲置的,及时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公开,依法严肃查处并按部要求暂停相关单位参加新的项目竞买资格直至处置完毕;对未按要求在监测监管系统中录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要及时补录并加强监管。部将按季度进行通报,并开展专项督办。
五是坚持制度创新,持续推进完善相关工作。
继续严格按照有关限定条件,规范开展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租赁住房建设的试点。继续坚持并严格实施招拍挂制度。为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在房价高的城市,促进适度多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等供地政策,继续鼓励多配建保障性安居房,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六是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工作。
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完善异常交易情况备案制度,自今年起,除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外,流标、流拍的也要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上报。及时披露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价格变化等信息,积极引导舆论,巩固已有的调控成果。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做好政策储备和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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